撰文.顏靜
焚化爐是現代文明的必要,許多人提到焚化爐,都知道焚化爐的重要性,但如果要蓋在我家或是社區附近,那又期期以為不可。所以台灣的焚化爐政策,包括垃圾處理的問題,現在仍缺乏整體的規劃。
我們太習慣製造垃圾,和丟棄垃圾了,有人甚至以為,只要能做分類,到時只要把垃圾丟上垃圾車,就算功德圓滿。卻不知當垃圾進到焚化爐,才只是生態循環的開端。
事業廢棄物占用現有焚化爐焚燒能量,以致各縣市沒有餘裕接收其他縣市的垃圾,這些焚化爐原本的設計就不適合焚燒事業廢棄物,若不送去專門的焚化廠焚燒,事業廢棄物可能導致一般焚化爐的壽命縮短。
公視《我們的島》有一集訪問焚化廠負責人特別指出,塑膠是最傷焚化爐的廢棄物種類,因為塑膠中如果含氯(只有3號PVC塑膠含氯),焚燒時會生成酸性物質,侵蝕焚化爐的管線,導致該廠不得不頻繁停爐維修。
原本以全國焚燒量能來計算,要焚燒現有垃圾總量是綽綽有餘,但在各縣市自治原則下,即便2017年廢清法修法後,環保署握有總調度權,卻還是無法促成區域合作;基於上述兩個背景條件,沒有焚化爐、垃圾無處清運的縣市開始對新建(或重啟)焚化廠蠢蠢欲動。
我們的家戶垃圾確實還有空間可以大幅減少。這就是看守台灣協會在台東東海國宅試推動「細分類回收站」的目的。
台北市以外大部分社區的回收實務只要求居民將垃圾粗分為「一般垃圾」、「廚餘」和「回收物」,但「回收物」這個分類底下其實還可以再細分為20類以上的容器、包裝、各種材質,光是塑膠就可以細分成七類回收。沒有經過細分類的回收物由回收商全部打包帶走之後,回收商必須另外付出成本進行人工與機械分類再變賣,很難分類的回收物可能會被丟掉(例如生鮮托盤與透明包裝盒等不易辨識材質的平板塑膠容器),結果居民特意分出的回收物又成為一般垃圾,送去焚化。讓全社區的住戶一起進行細分類回收不但可以提高回收價格和回收比例,還可以將一般垃圾減少到剩下總量的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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