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楊宏國
還記得澎湖出生的鄭同僚教授,為抱卵母蟹的生存奔走和請命嗎?鄭教授的呼籲終於得到了回響,從八月一日起,農委會新法規「沿近海漁船捕撈蟳蟹類漁獲管制措施」就要上路,全面「禁捕、禁售抱卵母蟹」,一直到12月31截止,每年禁捕禁售期共五個月,違者罰款3至15萬元。
佛法說眾生平等,抱卵母蟹的繁殖使命,關係到生態體系的平衡,怎可因為人類的貪吃濫捕,就斷送了螃蟹族的生機。鄭教授從小時在澎湖的生活開始,興起了展開救援抱卵母蟹的心,其實也符應心道法師所說的「靈性生態」,鄭教授的慈悲心,一方面挽救了螃蟹族,一方面也救救人類的貪。在地球上,人類可以吃的食物種類夠多了,毫無必要還要捕捉抱卵母蟹。
所以,就從現在開始,舉手之勞,救救抱卵母蟹。
鄭教授發文表示,母蟹一生只交配一次,然後把蟹精藏在體內,可以產卵多胎,恩情綿長。每隻懷孕的母蟹一胎平均產卵十萬左右,有的多一些,有的少一些。
母蟹生產,是個很動人的過程。牠們會擺動尾節,把水蚤狀的小小蟹排出體外,就如珊瑚產卵一樣。這些小蟹蚤,隨波逐流,需要脫殼幾次之後,才會變成我們一般看到螃蟹的樣子。這過程中,絕大部分的小水蚤和小蟹,都會成為其他海中生物的食物,是海洋生物鍊重要的一部份,只有極少數小蟹能夠長大成蟹。
換句話說,人類若捕殺抱卵母蟹,既毀了母蟹一生唯一的恩愛溫存,也動輒掠殺數十萬個小小蟹卵,更對海洋生物鍊產生連鎖性的傷害。
生命何其奧妙,人類有那麼多東西可吃,為何一定要吃抱卵母蟹?我們常擔心,海洋快枯竭了,現在我們可以一起來幫助母蟹。
螃蟹一年四季都會懷孕抱卵,但主要集中在每年的8月到12月之間,根據水產試驗所的調查研究,若這五個月能貫徹禁捕、禁售,可以保護大約六成的抱卵母蟹。這法規不夠周全,但目前只能進步到這裡。
母蟹懷孕,就會把卵抱在下腹部。剛懷孕不久,卵色鮮黃,等到快生了,卵色就轉黑,那些黑不溜丟的,就是即將出生小小蟹蚤們的眼睛。所以,要判斷是不是抱卵母蟹,只要把螃蟹翻轉,一看便知。
大家若到餐廳或市場遇到螃蟹時,請多看牠們一眼,見到抱卵的,可以直接向在地派出所、檢察官或漁業主管機關提出檢舉。
新法上路前,已經預公告三個月,漁業署官員也都先到全國各地漁會宣導過了,凡是漁民,都知道,不該再犯;但有的老先生、老太太擺攤小販,可能不知道販售抱卵母蟹是違法會遭重罰的,請大家檢舉前,先告訴他們以後不要再賣了。
保護抱卵母蟹,讓海洋生生不息。從明天起,請大家一起來。
以前殼寬八公分就可以抓,從今以後,要達到九公分才能抓。這樣修法的目的,是希望讓螃蟹能夠長大一點再抓,延長牠們生存長大的機會。
全年增加殼寬限制,對於螃蟹永續生存的保障,重要性不低於每年五個月禁捕抱卵母蟹。
照片裡這些螃蟹,都是臺灣附近海域最常見的蟹種,也是臺灣主要的經濟蟹種。
除了關心抱卵母蟹,也請大家留意市場或餐廳看到的這幾種螃蟹,不論公母,必須大到一定的殼寬,才可以捕抓、販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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