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緣人會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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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費上路怎麼收

撰文.顏靜  

碳費在台灣,還是一個新的概念,它的意義在於,讓碳排放的企業和工廠,必須為自身造成的環境汙染和資源付出代價,這個代價現在可以用鳳用來計算。

碳費實施後,你排放的碳越多,就要付出越多的錢,於是我們不得不思考,為了節省成本,不得不減少碳排放。原本,絕對是抑制碳污染的公共政策,但從研議開始直到最近,仍然在爭議中且戰且走。

根據媒體報導,2024年2月結束,環境部原本預計公告費率審議會名單仍未出爐,台灣碳價收多少還未知,日前環境部長薛富盛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一般費率不會太低」,而「優惠費率有機會讓該繳的碳費減半」。

薛富盛接受聯訪的同一天,台大風險中心舉辦年後首場碳費研討會,邀來環境部、經濟部、中鋼、台泥、台塑、工總、電電公會和公民團體代表,氣候署署長蔡玲儀、環境部次長暨費率審議會召集人施文真全程參與。公告的碳費徵收辦法草案怎麼收?收多少?牽動企業與環團神經。

蔡玲儀於研討會上指出,未來碳費起徵門檻將逐步降低,且費率將階段性調升。而充滿爭議的「2.5萬噸以下免徵」是否維持,蔡玲儀回應:「聽取研討會各界建議後,會再審慎思考。」

依據近兩年台大風險中心調查顯示,業界認真落實碳定價,基於兩種原因:一是,看到國際市場有需求的,早已開始自行投入;二是,端視政府政策,遵循法規執行。風險中心主任周桂田直言,台灣在推動碳定價法制和轉型的速度遲滯,「(調查顯示)高碳排產業員工都看不出公司很有減碳決心。」

「也不是要政府一下就非常嚴格,但得循序漸進,訂出合理進程,」周桂田説。比如起徵門檻逐步降低的時間點要明訂,讓業界低碳轉型有明確路徑可循。

在碳費初始費率尚未明朗前,一場集結產官學代表的研討會,便足以看出碳費怎麼收,利害相關人各有各的意見。國家整體要走向減排,僅靠環境部越修越複雜的碳費徵收草案,也難保能解決低碳轉型遲滯的問題。

根據世界銀行(World Bank)統計顯示,全球有73個國家和地區實施碳定價,約涵蓋全球溫室氣體排放量的23%:其中有37個採用「總量管制及排放交易制度(ETS)」,如歐盟、韓國等,涵蓋全球排放量18%;37個採取徵收「碳稅(Carbon Tax)」,如新加坡等,涵蓋全球排放量5.5%。

台灣即將採行的碳費(Carbon fee)不屬於以上兩者,可說是台灣獨創。不對上游的電力業者課徵,只針對下游業者的直接與間接排放量課徵,採統一費率、隨量徵收,且碳費收入需專款專用,如母法《氣候法》第33條規定,碳費基金僅能使用在溫室氣體減量和氣候調適用途。

台灣一年碳費收入估計可達百億元,這筆費收如何專款專用,目前僅憑《氣候法》幾行條文難具體評估。

碳稅設計邏輯則大不同,根據稅基(排放量/使用量)差異,制定個別稅率,上中下游業者都可能會被徵收,且稅收作為國家財政收入,用途廣泛、更具彈性。如日本依據能源種類(天然氣、石油、煤、核能等),向電力生產者課徵能源稅,除能源稅有基本稅率外,還能針對石油及煤(進口/使用會排碳的燃料)課徵額外稅率,也就是碳稅。

有關稅收收入用途,中研院經濟所兼任研究員蕭代基補充,碳稅也能儲蓄至除碳基金,只用除碳基金的利息與收益收購負碳服務,本金可繼續累積;且另一大優勢即「稅收可用於返還人民」,用以改善所得分配的公平性。

雖然台灣採碳費先行已成定局,周桂田仍建議,制定政策得高格局思量:例如,未來碳費要如何銜接到碳稅?

中研院研究員蕭代基曾建議,台灣可推動碳費、碳稅雙軌並行。如今碳費先上路,未來如何銜接碳稅規劃,還不見有相關規劃。

財政部過去一向主張,稅制改革是大工程,而碳費的設計相對容易,因此台灣採碳費先行。然研討會現場多數學者及公民團體代表仍認為,財政部在淨零轉型路上不應缺席。

至於能與國家減排目標直接掛鉤的總量管制,事實上從《溫管法》時期便已入法,並沿用至《氣候法》,明文規定環境部主責,經濟部、金管會及外交部協辦。但台灣ETS擬推動時程和碳稅一樣不明。

根據碳費徵收辦法草案,及環境部於1月份研討會公開之簡報,即將上路的碳費計算公式為:

  • 碳費應繳費額 =(直接與間接排放量 – 2.5萬公噸二氧化碳當量CO2e)× 收費費率。

蔡玲儀於研討會上公開談到,未來碳費起徵門檻將逐步降低,從年排放量2.5萬噸降至1.5萬噸、至1萬噸;同時碳費費率也將設計分級,初始費率適用於2024年至2025年,2026年及2029年將各有一次費率調升。

環境部原本對外宣布碳費費率今年第一季拍板,然昨日審議會討論費率未果,確定無法在3月底前出爐。有碳費委員希望至少在5月20日前決定碳費,環境部長薛富盛表示,「不會以520當作一個時間點」,強調一切尊重費率審議會的決定,環境部也會提供現在的行政團隊與未來行政團隊期待的期程給委員參考。

環境部召開第二次碳費費率審議會。碳費費率委員、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研究員林彥廷表示,碳費費率未能如期在第一季出爐,當然有些失望,但認同須充分資料討論及評估碳費徵收的衝擊,並認為費率至少在520前一定要訂出來,不能再拖。工商團體則表示,內閣520將改組,未取得共識前不能貿然實行。

對此,薛富盛今赴立院衛環委員會專案報告時表示,碳費費率未能如期在第一季公布,「很抱歉跟我們當初的計畫有落差」,但強調碳費費率不能用投票喊價,碳費委員也希望要有科學基礎,希望環境部提供日韓、新加坡等國實施碳定價過程;對於費率何時出爐,表示一切都會尊重審議委員會決定,「不會以520當作一個時間點」,環境部也會告訴委員現在的行政團隊跟未來的行政團隊希望的期程。

薛富盛也表示,環境部並不會因為碳費費率還沒決定就停止碳費子法預告工作,目前三項碳費子法草案已經完成,正在走行政程序,預計在3月底預告或4月初預告,讓業界有所依循。

至於總統蔡英文出席ESG永續台灣第四屆高峰會時,提到「台灣2025年開徵碳費」。薛富盛強調,碳費2024年開徵、2025年收費的期程,目前為止環境部並沒有改變,之前媒體對於開徵期程也多有誤解、不必過度解讀總統談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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