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顏靜
開學日上午七點半,我帶著兒子到等交通車的地點,接到趙老師的電話。我已有兩個月未看見這個號碼,猶豫了一會,想說是不是來通知換了集合地點,但趙老師只是告訴我,交通車會晚一點,顯然在開學的日子,很多孩子和家長仍不習慣早起。
所以,從開學日的早上七點半開始,「親師聯絡」就重新連上線。對孩子還在國小、國中階段的父母,開學代表的意義是,又得回到學校擔任「家長」。你一定要分清楚,「父母」和「家長」絕對是兩回事,當你成為「家長」後,才有資格到學校去選家長會長,還可參與親師會。我悄悄聽說,在親師會有發言權,能夠決定孩子在學校該用那種教材的「家長」,在家裡和孩子心目中地位會突飛猛進,絕對稱得上英雄。
其實,「親師共同參與」早已不是新鮮事,美國教育學家伊拉‧高登(Ira Gordon)在1977年就已提出「家長介入」(parental involvement)的理念,他的理由是,父母和學校對教育應具有相等珍貴的角色,父母可向老師學到什麼是教學,老師的工作也可藉父母的專業而得到輔助。
1977那年奧斯卡最佳影片是《洛基》,年代已久遠,但搞到21世紀,許多老師對「家長介入」的觀念還停留在找爸爸媽媽來學校當志工,免費上生涯課。就像請洛基爸爸到孩子的學校講拳擊,如果那個學校有霸凌記錄,校長的心臟恐怕得強一點。我還聽說在台灣的中小學裡,爸爸媽媽來當志工,孩子的群育分數就會高一點,這種家長介入雖然很補,卻不是教育學家的原意。
但家長對學校的觀念,也沒有高明到那裡去。以前孩子成績不理想,會先想是不是天分不夠,現在聰明的家長則怪老師不會教。到了後來,所謂「親師參與」戲碼就只是互踢皮球、稀釋責任,又把孩子的教育當成個一種體制下的白老鼠。
有位三十來歲的爸爸,不,應該正式叫他一聲「家長」,他說當他讀小學時,每個學期爸媽最多出現個一兩次,而且電影都有演,爸媽被請到學校去,肯定不會是太好的消息。當他當上了爸爸,一個學期內已去了十幾次,幾乎每星期都去。我跟他說,安啦,我兒子念國小和國中時,我是每天到學校去接他,只要兒子一出狀況,導師立刻有理由抓住我講個不停。那個爸爸悄悄問我,我們的溝通重點是什麼?我說:「簡單,當兒子出現行為問題時,老師說我們在家沒有教好,我則一直說兒子只在學校才如此,互相推來推去。」
當然,老師和家長應該變成一種夥伴關係,盡力來教好孩子的學習和成長,但看起來,現在還是比較像拳擊賽的對手,開學日就是一個新回合的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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