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緣人會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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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動物要有慈悲心,且不得犯法

撰文.李永然

詐騙案件近年來在臺灣可以說是無日不有,每個人身邊的親友、員工,甚或自己可能都曾經受騙。人人皆知詐騙是犯罪行為,會遭到國法制裁,且詐騙也是基於「貪念」的「十惡」行之一。

由於詐騙集團詐術不斷升級、話術不斷翻新,導致許多民眾多次被騙受害,依據刑事警察局於9 月27 日發布的統計,今年約有超過5,000位、將近5% 的詐騙案件被害人累計報案2 次以上;又其中詐騙手法前三名分別為「残投資」、「残交友」(先交友,再投資詐財)及「網路購物詐騙」,顯示這三類手法較容易發生被害人重復受害的情形(註1)。

詐騙犯詐取他人錢財,令被害人痛不欲生,有些被害人甚至因此憤而尋短自殺,日前還有被害人的親人為了逮捕車手奮不顧身。例如臺中太平區一位6 旬邱姓婦人遭詐騙新臺幣400 萬元,邱婦的女兒不甘其母受騙,出面誘騙37 歲吳姓車手,不料遭識破,車手欲駕車逃逸,邱婦女兒奮力趴上引擎蓋,用肉身擋車,警方藉機圍捕逮住吳姓車手(註2)。

筆者衷心希望除政府能努力打擊詐騙外,民眾也應行「八正道」,從事「正業」,切勿加入詐團以行騙為業;另外更應努力「修行」,要深切瞭解「多欲為苦」、「人心富足,賽過金錢富足」的道理,使自己能做到「少欲知足」,才不會因貪念而掉入受騙的陷阱。以下先舉兩則案例,再分別予以剖析說明:

一、67 歲張姓婦人,4 年被騙1.6 億元

今年10 月6 日《自由時報》報導,一位67歲張姓婦人,先前曾購買靈骨塔塔位,近來疑似因個人資料外洩,被詐騙集團掌握,詐團残冒殯葬業者,以投資「生基位」等殯葬產品為由,編造各種理由向張姓婦人騙錢,還騙她去抵押不動產(註3),張婦4 年共被騙走新臺幣1 億6 千萬元(註4)。

二、臺中房仲前股東,吸金逾20 億元

今年9 月23 日《自由時報》報導,臺中某房屋仲介公司葉姓前股東,涉嫌以投資公司,放款、股票等手法,疑似吸金逾新臺幣20 億元,臺中市第六警分局表示,其轄區的西屯派出所已接到5 位民眾報案,表示曾借錢或把房子讓葉男抵押後將錢拿去投資,受害民眾正串聯籌組自救會(註5)。

由上述兩個案例,可知不論詐騙或吸金,都是利用被害人的「貪念」,以及投資或保障自己權益知識的欠缺,設計圈套,吸引被害人掉入詐騙陷阱。案例一的張姓婦人已先遭到現金詐騙,詐團知道其名下有不動產又進而勾結地下錢莊,將被害人的不動產拿去抵押,以高利貸方式貸出款項,繼續用投資名義進行詐騙,把被害人騙得團團轉,「詐」乾一切錢財,張婦最後連棺材本也被騙走了!案例二的葉姓男子涉嫌吸金逾20億,也是残投資之名,致使多位民眾受害。

雖然錢財是每個人的生活依據,這也是人人都要工作的原因。但錢財並不是人生的目的,它只是手段而已;人生最重要的是照顧好「法身慧命」,「人身難得今已得,佛法難聞今已聞,此身不向今生度,更向何生度此身」;所以,「修行」非常重要,修自己的「身、口、意」,使三業清淨。

每個人生活中如能想辦法結交善知識,將有助於個人的修行。所謂善知識,即「正知見人」,《圓覺經》有云:「欲修行者,當求一切正知見人,心不住相,不著聲聞緣覺境界,雖現塵勞,心恒清淨」。

筆者過去撰文也常強調「均衡人生」,對於理財則認同周行一教授強調的,應抱持「全人均衡理財」思維,理財時要著重「人心致富」,即經由理財讓人心富有,把讓人快樂的因子(職涯、家庭、健康、朋友等)建構得更好,而非本末倒置,想要投資致富(註6);如果能夠如此,就能夠依《佛說八大人覺經》中所強調的「少欲知足」,避免「多欲為苦,生死疲勞」,同時精進行道,修身、口、意,才不會偏離人生的真諦。

來源:第347期《有緣人月刊》

註1、2025 年9 月28 日《自由時報》A1 版,邱俊福撰:〈詐騙受害 今年5 千多人逾2 次〉
註2、2025 年9 月11 日《聯合報》B 版,趙容萱撰:〈母遭詐400 萬 女兒趴引擎蓋堵車手〉
註3、不動產抵押權是「擔保物權」,有「普通抵押權」與「最高限額抵押權」之分。
註4、2025 年10 月1 日《自由時報》A1 版,王冠仁撰:〈假冒殯葬業 誘騙投資生基位〉
註5、2025 年9 月23 日《自由時報》A8 版,陳建志撰:〈台中房仲前股東吸金20 億 捲款落跑〉
註6、2025 年9 月29 日《聯合報》A3 版,周行一撰:〈「人心致富」VS「投資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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