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緣人會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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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防受騙已成為生活中的日常

撰文.李永然

臺灣本是一風俗善良的美麗寶島,但有些人竟然不循正道,企業化、科技化、組織化、國際化地進行詐財,讓臺灣人民生活在必須處處防備的環境中。由於詐騙環伺,民怨迭起,政府推出「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1.5 版」,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也加緊審查「打詐新四法」,包括洗錢防制法修正草案(註1)、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科技偵查及保障法草案等(註2);為強化防範信用卡詐騙,爭取攔截詐款金流時間,銀行公會更擬將遊戲點數、錢包儲值、電子禮券等三類信用卡消費延後24小時才生效(註3)。

足見臺灣對於詐騙泛濫已經進入風聲鶴唳,政府機關、立法院及金融機構全面動起來,民眾自身也必須注意預防受騙。舉一實際案例:

被公司資遣的李先生,儘管銀行尚有些許積蓄,但意識到終有坐吃山空的危機,除了拚命找工作靠勞力掙得薪水,還很熱衷於買彩券、刮刮樂,企盼「發財夢」實現。有一天,李先生的手機出現一則短訊,提醒他失業在家也能領取「失業津貼」,但要先匯新臺幣6千元到某銀行戶頭,然後持單據辦理領取手續。

李先生覺得十分納悶,便按簡訊指示撥打0800免付費服務電話去詢問,對方服務態度奇佳且自稱是勞保局委託的機構,專門為失業民眾服務,6千元是扣繳稅金及行政規費,會另行補寄收據,且失業津貼每月高達新臺幣2萬餘元,可連續領取6個月。

領過失業保險給付的李先生雖然覺得有些奇怪,不過因為對方說是依照政府的新法令,心想不領白不領,反正匯款手續總能追到對方,被騙也一定查得到。於是便把全額款項匯到指定帳戶,再去勞保局辦理。沒想到一到勞保局,李先生便被請入休息,隨後刑警前來查問,並拿出媒體刊登的詐騙新聞表示因這模式被騙的民眾不少。

李先生並沒有看到這些訊息,但已經知道被騙了。刑警告訴李先生,政府如果要發津貼一定會公告及公文通知,且會從給付中直接扣繳,不會向當事人另收取稅金。按「貪」與「貧」只有一筆之差,若以為窮人會比較貪心,其實不然,有些富裕的人也很貪,且比窮人更貪。所以,「貪」似乎是人類的共通習性,只是小貪、大貪之別。人類的「貪結」微細難斷,佛陀曾在《大寶積經》中把這個道理說得相當詳細。

主要原因就是對「我」的執,總是認為「我」是真實存在,且是一個獨立個體,在「我」之外,就是其他的個體,因此便有你、我、他的「我相」與「眾生相」的分別,自然會有「我的」及「你的」、「他的」等獨立所有的觀念,接下來就有「我的」要比較多、比較好的分別思想了;在這種思想下,貪結就產生了。

所以貪結是來自我執的觀念。佛陀在《圓覺經》中即對文殊師利菩薩說道:「善男子,一切眾生從無始來,種種顛倒,猶如迷人。四方易處,妄認四大為自身相,六塵緣影為自心相。

譬彼病目,見空中華及第二月。善男子,空實無華,病者妄執,由妄執故,非唯惑此虛空自性,亦復迷彼實花生處,由此妄有,輪轉生死,故名無明。」事實上,世人所認的「我」,只不過是個色身而已;但這個色身會有結束的時候,而真正的「我」是「自性」這個性體,並無你我他之分。

這部經典在一開始便揭開這項祕密,經云:「如是我聞,一時婆伽婆,入於神通大光明藏。

三昧正受,一切如來光嚴住持,是諸眾生清淨覺地,身心寂滅,平等本際,圓滿十方,不二隨順,於不二境現諸淨土。」這段教誨道盡「自性」的原貌平等性,所以「我」既不是個能與「你」、「他」區分的獨立體,則有什麼好為這個「我」來貪呢?而眾生的「貪」充其量也不過是為這個色身,為一個必然會消滅的色身造「貪業」,卻讓一個永存的「自性」來負擔,並且再還給下一個根本沒貪到的身體受業報,相當不明智;一旦能認知是不明智,就較能破除貪結。

期盼政府及各相關單位能快速完善打詐的相關法制,同時也希望大家能破除貪結,強化法律知識,認清詐騙手段,預防受騙。

來源:第331期《有緣人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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