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呂政達 圖/陳佳蕙
記得很多年前,在新北市有群青少年向一個自閉症患者問路,他也是名少年,外表看不出來,想當然耳,他沒有回答,惹惱了對方,就這樣被殺害了。
這個事件,讓當時身為兒子主要接送者的我大感緊張。因為,兒子外表也看不出異樣,我擔心他的反應會讓對方覺得在挑釁。那時在路上,我緊跟著他,不讓他落單。
後來,真的有路人來向兒子問路,還來不及讓兒子反應,我隨即趨向前幫他回答。路上兒子那些怪異的小動作,總引起陌生人的側目。但是我必須一一過去解釋,喔,他是個特殊的小孩嗎?
路上,在一個陌生人居大多數的社會,你需要一一去做解釋嗎?
還有一次,去喜憨兒接兒子回家,兒子一路上小動作不斷,被許多事物吸引注意力,我抓住他,「快點走啦。」竟惹來警察的注意過來盤查,大概以為我在劫持人質,我拿出兩人的身分證,證明父子關係。以後我在路上看見警察朝我們走來,下意識地想去找身分證。
那一路來,兒子是一名標準的隱性障礙者,沒有接觸就看不出來,我只好當一名他最忠誠的護衛軍,有時候,甚至要為他的權利出頭。在速食店,當一個媽媽只為兒子摸了她女兒的餐點,就要全部倒掉時;在超商,店員對著兒子指指點點,卻忽視他放在櫃台的飲料,我都得善後。
總會想起那個有點年代的廣告,賣些什麼我不記得了,就記得一句話:「不想再跟世界爭辯了。」卻遠遠不能。
但是,你想去爭什麼呀?被看見、被認知、被理解,對隱性障礙者來說,其實並不容易。也不能要求每個隱性障礙者穿上招牌、寫上他的障礙別昭告天下,要這樣才能得到一點生存空間,事實上,沒有必要活得這麼辛苦。所以,不用再去爭辯,或者想跟世界證明自己。
多年前,我幫殘障聯盟寫了一本《殘,但是我X得見》,那個X可填上看、聽或是其他動詞。我訪問了多名身心障礙者,敘述他們如何利用輔具或者練習,突破身心的障礙。其中,精障者最像是隱性障礙者,最容易被誤解和歧視。精障者的突破,來自有個家庭體系的支撐是重要的因素,他們的路崎嶇難行。一次,在訪問中,我關掉錄音機,我說:「是的,我都懂。」
最好,我們都懂,不用再爭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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